1月14日,付某因在自己工作的某个小锁厂盗窃厂内铜锁芯被刑拘。 付某,男,今年29岁,重庆江津人,来浦务工三年有余。一个月之前,付某通过朋友介绍来到某家锁厂打工。前几天,一个工友做了一个多月后,因为又找到了另一份工作就离开了锁厂,可是厂里没有支付工资。付某想,在这个厂干下去将来领不到工资怎么办?付某心里也有了离开的念头。可是干了还没有一个月,老板肯定不会支付工资的。付某左思右想,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,自己打工的厂里有很多铜锁芯,现在铜价又很高,何不把这些铜锁芯先拿来,如果老板不支付工资,有这些锁芯在手,也够工资的钱的。于是付某就在1月14日凌晨1时许,带上钳子、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翻墙进入了边某的工厂,将放置铜锁芯的厂房撬开,把价值3200余元铜锁芯盗走。 天一亮,边某发现铜锁芯被盗,就向浦南派出所报了案。当值班民警问其有无怀疑对象时,边某称付某不想在厂里干了,还没有支付其工资,可能是付某偷走的。民警于是就将付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。付某一到派出所,就有些不正常,两腿有些发抖,说话有些颠三倒四,结结巴巴,语无伦次。最终,付某两腿一软,跪倒在地上,彻底交代了其盗窃锁芯的事实。办案民警根据其交代,将其盗窃的锁芯从其舅父的住处搜查出来。 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本网消息(记者 陈有林 通讯员 马建利) |